近日,社交媒体掀起一波针对 AI(人工智能)克隆声音乱象的 “打假” 风波。在某社交平台上,部分博主利用 AI 技术仿冒全红婵、孙颖莎、王楚钦等奥运冠军的声音,为土鸡蛋等商品进行 “带货” 宣传。这些虚假视频以名人效应吸引大量网友关注,评论区中不少粉丝误以为是冠军本人代言,纷纷下单购买相关产品。

在这些 AI 伪造的视频中,“全红婵” 用熟悉的声音说道:“我是你们的婵宝,有事请大家帮忙,今天让妈妈先拿出 300 单老家的土鸡蛋,给大家放福利。”“孙颖莎” 则称:“大家好,我是莎莎,我为婵宝家农家土鸡蛋代言。”“王楚钦” 也发声:“大家好,我是王楚钦,昨天收到婵妹私信,这么好的土鸡蛋不发出去,就可惜了。” 这些高度仿真的声音,若非专业人士或熟悉运动员发声习惯的人,很难辨别真伪。
云南大学人权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红春指出,利用 AI 仿冒奥运冠军 “带货” 的行为,已侵犯了运动员的肖像权与声音权。从法律角度看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明确规定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、污损,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,且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,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。商家利用 AI 伪造声音推销商品,编造故事以获取利益,这种行为构成了对全红婵等奥运冠军声音权的侵害。被侵权人有权要求商家停止侵权行为,赔偿损失,并公开赔礼道歉。此外,此类仿冒行为并非仅针对名人,仿冒任何自然人的声音进行商业活动或其他不当用途,均属于违法行为。
刘红春还强调,此类行为同时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。部分商家利用消费者对名人的信任,诱导消费者购买高价、低质或实际不存在的商品。若骗取财物数额较大,便触犯了刑法,涉嫌诈骗罪。这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经济利益,也破坏了市场的正常秩序。

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刘小楠表示,当前互联网平台上,AI 移花接木的视频屡见不鲜,AI 换脸、AI 盗声等技术的不当滥用,已成为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带来的新挑战之一。此类行为不仅可能引发侵犯肖像权、声音权等民事侵权问题,还可能涉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,甚至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诈骗等刑事犯罪活动。为应对这一问题,我国已对 AI 合成技术作出相关规定。例如,《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明确要求,提供和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,不得侵害他人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、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。
值得庆幸的是,将于今年 9 月 1 日起施行的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》规定,所有 AI 合成的内容必须依法打上电子水印。这一举措旨在提高 AI 生成内容的可识别性,便于公众辨别信息真伪。若消费者刷到没有标识的疑似 AI 合成内容,可向平台举报;若发现疑似假货,也可通过录屏等方式进行举报,或直接 @官方客服反映情况。
法律专家提醒广大公众,在信息爆炸的时代,面对 AI 生成的音视频或直播,务必保持高度警惕,切勿轻易相信,以免遭受财产损失。同时,被仿冒者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网站平台也需进一步提升检测鉴伪能力,加大对平台内容的监管力度,严格审核发布者上传的内容,及时发现并处置 AI 克隆声音等侵权乱象。
AI 技术的发展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,但也伴随着一些问题。我们应秉持开放包容的态度,合理利用 AI 技术,同时明确其使用的底线与红线,通过法律规范、技术监管和公众意识提升等多方面措施,确保 AI 技术朝着积极、健康的方向发展,真正为人类造福,而不是沦为侵权和诈骗的工具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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